配電設計

保護開關

八月 16

作者:
2016/8/16 下午 10:20  RssIcon

線纜保護

 

電線電纜承受兩種損害,一種是機械性的,例如壓、剪、彎、折、拉、扯、張和震動等,另一種就是高溫。前者可使用電力管、線架或線槽來保護,而後者則可使用斷路器或熔絲。

  1. 過載:電流如超過電線之安培容量時,因焦耳熱之關係,導線會產生過熱。
    焦耳熱(Joule heat)焦耳定律的公式為:
    H = I2 * R * t
    其中H(熱量)、I(電流)、R(電阻)、t(時間)各個參數的單位依次為焦耳 J、安培 A、Ω Ω、秒 Sec。
  2. 短路:電線的絕緣物破損時,電線上所流通的電流未經過用電負載,即經由破損處裸露之兩條導線互相接觸而短路,產生火花及過熱,引燃附近的可燃物,導致火災。
  3. 接觸不良:電線間之接續部或電線與配線器具之接續部不良,因接觸電阻之故,當電流流通時產生局部過熱。
  4. 漏電:非接地導體觸及接地之導體而與大地連接,形成接地之迴路。

低壓斷路器

 

一個良好的配電設計,應該能夠確保電路導體所流通的電流不可超過其安全載流量。電路導體所流通的電流超過安全載流量的情況,一般有下列兩種:

  1. 過載:電路所接負載之耗電量,已經超過其安全載流量稱之。
  2. 短路:在電路中,帶電壓的電線未經負載直接接通,形成短路。

過電流保護設備,可分成兩大類:

  1. 熔絲(Fuse),又稱保險絲,由低熔點合金製成,串聯在線路上,當發生過載或短路時,能因過電流所產生的熱而熔斷,適用於電流容量較小的情況。
  2. 斷路器(Circuit Breaker,CB)是一種開關,除了手動操作,啟閉電路之外,當發生過載或短路時,還可以自動切斷電路。

常見的保護設備,作為電源開關(線路接通或斷開)及過載,短路保護。

  1. MCCB(無熔絲斷路器):利用熱動(過載保護,延時特性,見時間電流曲線 TCC)+電磁(短路保護)作用自動跳脫開關,啟斷電路達到過載及短路保護。

     

    A、B、C、D 類型:

    C Type :瞬跳短路電流為5 ~ 10 In(燈插);D Type :瞬跳短路電流為10 ~ 20 In(馬達專用)

     

    上進下出:

    電源側(標示line),一次側進線(外觀扳動處往上為「開啟」,往下為「關閉」)。

    負載側(標示load),二次側出線,供負載使用。

     

    馬達的啟動電流一般約為負載電流的 5 ~ 8 倍,由時間電流曲線 TCC可知,馬達須於 3 秒內完成啟動,正常運轉,否則MCCB將跳脫,斷開電源。

    考慮Y - Δ降壓之啟動電流為啟動電流 / √ 3,則啟動時間可延長至10秒左右。

     

  2. ELB和ELCB(漏電斷路器):防止電力設備(電路)漏電,減少漏電感電事故發生。當電路有漏電時,能迅速跳脫以啟斷電路,其中ELB只有漏電才會動作,必須配合過載保護的斷路器,而ELCB則兼具漏電(零相比流器)、過載、短路三種保護
    2 P For 12W
    3 P For 13W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3 P For 34W
  3. ACB(空氣斷路器):較大型容量之低壓保護設備,具有過載及短路保護,常用於低壓電路之總開關,一般AT在800A以上建議採用ACB斷路器。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 
    圖片來源:士林電機
    時間電流曲線 TCC
  4. 熔絲:通常會在電源側加上一個閘刀開關KS,以閘刀啟斷及閉合電路,作為維修,更換時,隔離電源用。

斷路器規格:極數(P),額定電流(AT,跳脫容量),框架容量(AF),以及啟斷容量(IC),例如3-100-75表示極數3P 100 AF 75 AT

  1. 極數 P:保護設備的接點組數,即可同時啟斷或閉合之線數,通常以「P」來表示, 1P表示單組接點,只能啟斷一條導線,2P 表示兩組接點,能同時啟斷兩條導線,3P表示三組接點,能同時啟斷三條導線,依此類推。
    1. 1∮3W 220 - 110 V:單相AN、BN:110 V(1 P),AB:220 V(2 P)
    2. 3∮3W 220 V:單相:AB、BC、CA::220 V(2 P),三相:ABC:220 V(3 P)
    3. 3∮4W 380 - 220 V:單相AN、BN、CN:220 V(1 P),ABC:380 V(3 P)
       
  2. 額定電流 AT:保護設備之額定連續電流或跳脫電流,單位A,簡稱AT,通常較 AF 為小,國內15、20、30、40、50、60、75、100 ...,歐規16、20、25、32、40、50、63、80、100 ...。

    Id(負載電流) * 1.25 ≤  斷路器額定流 AT ≤  Ic 線纜安培容量

    1. 根據負載特性不同,斷路器額定電流 AT須選擇為負載電流的1.15~1.5倍,再根據斷路器額定電流 AT選擇導線線徑(線纜之安全載流量需大於等於斷路器額定電流 AT,也就是當線路因過載、短路產生高熱,絕緣外皮變軟,甚至熔化前,斷路器應先行跳脫,以達到保護線路之目的),再複核壓降是否符合法規要求。
    2. 第 7 條 供應電燈、電力、電熱或該等混合負載之低壓幹線及其分路,其電壓降均不得超過標稱電壓百分之三(3%),兩者合計不得超過百分之五(5%)。


  3. 框架容量AF:保護設備之框架接點可承受之電流安培值,單位A,簡稱AF,框架容量AF須大於額定電流 AT。馬達專用AF在150以上。
     
  4. 啟斷容量IC:保護設備能安全啟斷之最大非對稱短路故障電流值,通常以IC稱之。單位KA。依故障電流計算得知,因只計算幹線,不考慮分路負載,故分路開關的IC值須與總開關的IC值相同,總開關與分路開關須承受相同的啟斷容量。

理論上,IC值只要大於最大非對稱故障電流即可,但若IC太接近故障電流時,須採用大一級的IC值(± 5KA),例如故障電流為34.9 KA,IC值會選用40 KA,而不是35 KA

 

選用規則如下:
若30 < x ≦ 33,則 IC = 35;33 < x ≦ 35,則 IC = 40(大一級);35 < x ≦ 38,則 IC = 40;,38 < x ≦ 40,則 IC = 45(大一級),依此類推 ... ,其中 x 為故障電流

第 81 條 非接地導線之保護依下列規定辦理:

  1. 電路中每一非接地導線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。
  2. 斷路器應能同時啟斷電路中之各非接地導線。但單相二線電路或單相三線電路,三相四線電路不接三相負載者,得使用單極斷路器,以保護此等電路中之各非接地導線。

第 87 條 漏電斷路器以裝設於分路為原則。裝設不具過電流保護功能之漏電斷路器(RCCB)者,應加裝具有足夠啟斷短路容量之無熔線斷路器或熔線作為後衛保護。

  1. 建築或工程興建之臨時用電設備。
  2. 游泳池、噴水池等場所之水中及周邊用電器具。
  3. 公共浴室等場所之過濾或給水電動機分路。
  4. 灌溉、養魚池及池塘等之用電設備。
  5. 辦公處所、學校及公共場所之飲水機分路但飲水機內部已裝設漏電斷路器者,不在此限。
  6. 住宅場所、旅館及公共浴室之電熱水器分路及浴室插座分路。但電熱水器內部已裝設漏電斷路器者,不在此限。
  7. 住宅場所陽台之插座分路及距離廚房水槽外緣 1.8 m 範圍內之插座分路。
  8. 住宅場所、辦公處所、商場之沉水式用電器具。

 

第 88 條 漏電斷路器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:

  • 裝設於低壓電路之漏電斷路器應採用電流動作型,且符合下列規定:(一)漏電斷路器應屬表 88-1 所示之任一種。(二)漏電斷路器額定電流不得小於該電路之負載電流。

第 133 條 配電箱之過電流保護依下列規定辦理:

  1. 配電箱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加以保護,且其保護裝置安培額定不得大於配電箱之額定容量。
  2. 配電箱之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採用 30 A以下之附熔線手捺開關者,應裝設 200 A以下之主過電流保護裝置。
  3. 配電箱內任一過電流保護裝置裝接之負載在正常狀態下將連續滿載 3 小時以上者,該負載電流不得大於其過電流保護裝置安培額定 80 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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